毕业生电子注册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毕业生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必须进行电子注册;超过两年未注册的,视为放弃毕业资格。请我院2005届和2006届因各种原因没有毕业的学生,务必于2007年5月25日返校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补报电子注册数据。因未按时返校办理毕业手续而错过电子注册的,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007届毕业生返校时间:2007年5月25日。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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