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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决定
 

湘生机职院发[2004]12号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语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非师范类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03]3号)文件精神,达到文件中“全省高等学校(含高职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学校)有计划的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工作要求,促进我院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将普及普能话、用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学院落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在全院范围内逐步实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制度。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200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通知》(教语用[2001]1号)进一步规定:“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具备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能力,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得到巩固和提高。到2005年,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依据全省在2010年前初步普及普通话,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的推普目标,学院将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学院工作规划,把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工作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大事来抓。各有关处、系(部)要组织教职工、学生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法》,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认识,确保学院在2003年普通话培训测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先在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商务英语、经济贸易、物业管理专业实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制度,然后逐步向全院推行。
   二、要健全机构,整章建制,将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主任、基础课部、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为副主任及各系负责人为成员的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领导全院语言文字工作。语委会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配备专干,归口基础课部管理。各系应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院团委在两校区各配备一名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干,各年级和教学班均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力度。院办公室、学生处、院团委要配合语委办,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墙报、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文件精神,制作一些精美的永久性宣传标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推广普通话、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氛围。三是要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从2004年下学期起,普通话训练作为必选课纳入教学计划,语委办、语言教研室要研究制定普通话训练教学大纲。与口语表达有关的专业(商务英语、经济贸易、物业管理专业等)普通话训练课不少于20课时,其他专业由各系、部安排一定数量的课时,完成普通话训练。教师的普通话培训由人事处纳入教师培训计划。
   三、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
按湘教发[2003]3号文件要求,与口语表达有关的专业的学生(如:英语、音乐、新闻、文秘、法律、管理、导游、商业、信息、通信、外贸、财经、医学、餐饮、服务等专业),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其他专业和学科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70分)以上,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缓发毕业证书。
学院采取先试点后铺开,先与口语表达有关的专业后其他专业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与口语表达有关的专业先行测试。从2004年起,商务英语、经济贸易、物业管理专业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其他专业2005年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实行初期,与口语表达有关的专业缓发毕业证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如超过该比例,学院将组织补测,经补测后仍超出这一比例,由院语委办提出申请,报经省语委办批准备案后,对这部分学生实行普通话证书等级制度达标要求可暂时降低一个等次。2004年以后入校的新生全面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
   四、切实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管理
一是要提升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档次。按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要求,2004年选送3-4名教师参加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水平和质量,争取在2005年前将学院普通话测试点升格为测试站。二是严格按照以测促训、以训保测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的管理。不仅要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院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还要将其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有计划地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三是要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教学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四是领导、教师要带头讲普通话。要求学院中层以上干部主持会议讲普通话,“窗口”处室对外接待讲普通话,教师上课讲普通话,系、部组织学生活动讲普通话。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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