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章 运行机制
一、逐步将具有经营、服务职能的部门从学院行政管理体系中分离出来,组建后勤集团,实行企业化管理。达到经营市场化、服务商品化、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第一步分离到位的包括学生公寓管理、环境绿化管理、水电管理与维修管理和教学楼管理等项目。
二、后勤处代表学院与后勤集团签订目标责任协议,制定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协调管理后勤集团的有关工作,对后勤集团履行协议情况(包括质量、价格、任务等)进行考核、评估和验收等。
三、后勤集团在法律和政策条件允许下,享有经营服务自主权,学院支持并按市场归口原则保证市场能够统一归口到后勤集团。后勤集团组建运行后,学院其它各部门不得经营相关服务项目。
四、后勤集团享有校内后勤服务市场的主要参与权,在土建维修工程、低值易耗物资采购等工作中,不违背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条件下优先后勤集团,以便后勤实体不断发展和壮大。
五、后勤集团对承担的所有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如维修、卫生、绿化、学生住宿等,水电费收缴按相关部门或学院的规定收取。
六、建立完善的后勤服务价格体系。后勤集团在学院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商指导下,根据学院实际和市场同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制定学院后勤经营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严禁私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一、后勤集团总经理由学院聘任,聘期一般为四年。下属各经济实体(中心)负责人由集团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予以聘用,聘期与学院科级干部同步,在受聘期间按学院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一般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在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上岗条件、任务目标以及相应待遇的基础上,由集团组织公开招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两年一聘(学院正式在编职工)。集团与员工建立起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关系、严格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和分配原则。
二、学院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进入后勤集团的在编职工按“老人老办法”继续保留其事业编制、职级、职称及技术等级,并按政策进行工资调整,其增资额学院只计入档案。后勤集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集资建房、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子女入托上学、丧葬、抚恤等仍享有学院其它职工同等待遇。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回学院办理退休手续,享有院内同等人员的待遇。后勤集团可对职工实行内退、交流、停薪留职等人事政策。在职称评聘、技术考核等方面按学院现职干部、职工的同等标准执行。原学院事业编制的干部、职工进入后勤实体后,有资格参加学院各职能部门及各系部有关岗位的竞聘。
对改制后由后勤集团自行聘用的人员,与学院无人事、劳资关系,由集团负责。但由学院安排的人员除外。
三、按学院规定后勤集团职工达到退岗退养年龄回学院办理退养手续,纳入学院统一管理。
四、后勤集团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聘用自主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人事管理办法,有权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聘用、调整、组合。
第三章 财务管理
一、后勤集团的财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属各服务中心实行负责人经济责任制。
二、后勤集团实行统一的财务制度,采取内部财务集中管理、逐级审批、分户核算、自负盈亏。其资金流转统一归口学院财务处,单独设立帐户,接受学院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后勤集团在收入分配上,按税后净利润4:3:3的比例分配,即40%上交学院,30%作为发展基金,30%作为福利基金。留足发展基金,控制福利开支,拉开奖励档次,打破原有的事业单位工资级差常规,实行企业工资制,职工的收入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劳动态度、工作技能、服务质量、经济效益以及任务和贡献的实际状况。按照岗位职责、技能高低、工作难易、服务对象满意程度和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给有敬业精神、能做事、出效益的人以充分的权利、机遇及物质奖励。
四、按照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的原则,学院组建资产评估小组(由财务、审计、后勤处以及后勤集团 共同组成),对后勤集团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分类、登记、注册和评估,评估后留用的设备,学院以契约方式租赁给后勤集团,学院后勤集团的固定资产可分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和服务性固定资产。一般对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租赁经营,对服务性固定资产实行零价租赁(委托管理)。我院后勤集团的固定资产多为服务性固定资产。所以对后勤集团固定资产的租赁为零价租赁。但要求后勤集团提留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于增加集团设备。并对租赁和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负有安全、保值和增值的责任。
后勤集团对租赁和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不得转租、转借、抵押,更不得变卖。如发生损毁、丢失必须及时上报学院。后勤集团为可持续发展,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对原有资产进行改造、扩建、修缮或新添固定资产,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学院定期或不定期对后勤集团租赁和托管的资产进行检查,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状况,确保学院资产的安全。对闲置的或利用率低的固定资产,按资产优化配置的原则,进行调配、租赁,提高资产使用率。
五、后勤集团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制度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第四章 监控体系
建立行政职能部门专检、后勤集团自检、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对后勤集团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监督。
一、后勤处代表学院对后勤集团进行监控,对后勤集团工作负有检查、指导和监督的责任。
1、监督后勤集团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规范服务。
2、组织对后勤集团的服务宗旨、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的评估考核。
3、监督检查后勤集团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
二、后勤集团对所属各部门加强监控,规范管理。
1、监控检查部门的经营方向、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经营策略、经营范围和具体实施方法等情况,并负有领导的职责。
2、统一规划各部门的人、财、物和经营项目。
3、全面监督对部门的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状况及履行协议或合同条款等。
4、监督部门按月、季、年向集团报送财、物及经营活动的各种报表、资料。对部门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现象,予以处罚;对成绩突出、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三、各部门设立健全的内部管理监控系统,自检自查、科学管理、规范服务。
1、制订内部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负责检查考评。
2、指定专门人员对经营服务情况进行自检分析,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或处罚处理。
3、对各项信访进行调查落实,发现情况,及时整改;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4、督促检查部门自身的安全生产、卫生检疫、治安、消防等工作。
四、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后勤处设立投诉电话,处理院内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工作的举报意见和来信来访,协助并督促后勤集团进行整改,及时了解整改情况,并对举报意见和来信来访作出答复。
第五章 政策与条件
1、学院要加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宣传教育,为后勤社会化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2、学院(甲方)对院内的各类服务项目(如大、中修缮等)实施公开招标,在一定时期内,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给后勤集团,并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给予相应的资源条件,为后勤经济实体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空间,促进后勤各经济实体自我生存、自我发展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学院对后勤集团要“扶上马、送一程”。经济实体运行初期,学院应给予一定政策上的支持,保证后勤原有资产足额到位,使后勤转制顺利进行。
4.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上对后勤服务行业减免税、费,使后勤实体有条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为师生提供服务。
第二部分 分则
第六章 集团机构设置
一、集团总经理1人,享受副处级待遇,副总经理1--2人,党支部书记1人(兼)。下设后勤集团办公室,具体负责集团的人事、财务和日常事务工作。
二、集团所属各实体,按行业归口分类组建宿管中心、绿化环卫中心、水电及维修中心等经济实体或服务机构。
三、学院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学院后勤资产的代表,负责对经济实体租赁和托管的资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院资产的安全完整。董事会向学院负责,对重大投资做出决策。
第七章 经营服务范围
一、宿管中心
主要包括两校区学生宿舍(除维志公司管理的学生宿舍之外)的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宿舍纪律及宿舍文化建设、新生卧具代购、家具维修与更新、宿舍楼内部装修、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日常水电管理与维修以及学生宿舍宽带网络的接入与管理等项工作。
二、水电及维修中心
主要负责全院水电的建设、供应、维护及水电费管理,学院中小型道路、房屋等维修与建设项目工程。
三、绿化环卫中心
负责全院的环境卫生、校园绿化及美化建设和管理。
第八章 经费管理及结算办法
按学院与后勤集团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
本细则从2004年9月1日起实行,试行期为一年 |